難民打工籌錢救病女 一日黑工換十四月監

Post Date: Jun 28th, 2013 | Categories: Media | COMMEN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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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所有報紙,只有《南華早報》報道了這件事。來自斯里蘭卡的Dilan,因為在香港尋求難民身份期間,為天生心漏的孩子籌付醫藥費,在餐廳洗碗賺$200一日,被拘捕並控逾期居留期間做黑工,被判以重刑14個月監禁。更嚴厲的是,連上訴期間保釋外出,亦於昨日被高等法院駁回。

You either rob or you find a job. He took up employment, and was arrested for it.

協助Dilan的Vision First總裁Cosmo Beatson,指目前難民每月只收到$1200租務援助,另加每日$30食物費用。他反問:「你可以用三十蚊生存到一日嗎?如果你唔夠錢用,一係去搶、一係去打工。他們選擇了去打工,為什麼咁都要被人拉?」義工Lai Win Phyu,記述陪Dilini去醫院照超聲波。同是來自斯里蘭卡,Dilan的太太Dilini已懷孕。患有糖尿病的她,一個人帶著兩歲大的女兒滯留香港。Dilini的孩子天生心漏,即心裡穿了一個洞。她們去醫院,是為了尋找證據,證明Dilini的危險情況,希望可以讓醫生在法庭的求情信中寫一段,說明她需要人照顧,求法庭不要判她的丈夫入獄,或起碼上訴期間可以保釋。沒有香港人身份,令她在香港求診極度困難,到終於有醫生好心為她寫了報告,Dilini滿懷希望來到法庭,法庭卻對內容不屑一顧,認為她只須向坊間協助難民的NGO求助,孩子無需爸爸。即使到入境處見主任,入境處的保安對著她這樣一個孕婦,亦如見乞兒見狗一樣呼喝。義工記述,曾見過法官向一個難民父親大喝:「你的妻子為何懷孕?你不應該在這裡有孩子!你們這些人,就是香港的負累。」

打一日工 14個月監禁 上訴期間不准保釋

Dilan為了籌錢給心漏的孩子,冒險打黑工洗碗。這樣一宗輕微到極的「罪行」,竟然被重判14個月監禁!而當然, Dilan這種人,多數無法保釋——保釋條件之一,是你在本地要有連繫的親人,以確保你會不會潛逃。作為難民的Dilan一家,當然無親無故,亦不會令法庭信納他可以保釋。事情多麼諷刺:把Dilan關起來是怕他潛逃,事實上他潛逃了你又會很在乎?難道政府不是希望,這些難民、申請庇護的人,走得離香港愈遠愈好?

每天$30食物費,每個月$1200租津,不准打劫,更不准打工。打劫會拉,打工也會拉,判刑分分鐘可能差不多。程序就是,無身分證所以孕婦也不可以看醫生;法律就是,無家難民唯一的收容所,便是監獄。Dilan被關之後幾晚,懷孕Dilini在家中穿了羊水,身邊無人,只有兩歲的女兒。她失去知覺了幾個鐘,又或者一晚,但無人知曉。最後她終能叫了救護車,但到達醫院時,她子宮的感染已危及嬰兒安全,醫生必須為兩條命施以緊急手術。義工Lai Win Phyu的記述中,最後並沒有說到孩子最後怎樣。法庭記者沒有問。我們也許亦不想知道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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